2021年末,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870个。其中,公立医疗卫生机构523个(区级5个、乡镇卫生院32个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、村卫生室436个、社区卫生服务站38个);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共计348个(民营医院14个、门诊部67个、医务室13个、个体诊所253个、血浆站1个)。有注册执业(助理)医师3398人,每千人拥有2.82人;有全科医生529人,每万名居民4.39人;有注册执业护士5614人,每千人拥有4.66人;有编制床位6630张,每千人拥有5.52张。